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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事儿⑦丨告别“野蛮生长”,网络测评带货须标明“广告”

来源:今日头条发表:2026-06-09 15:36:00

大河网讯 火爆全网的“网络测评”靠谱吗?那可不一定——有的“种草”没准儿是广告,有的“实测”压根儿就没测,一些商家或平台为了赚钱,想尽办法包装“网络测评”,误导消费者。

6月8日,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给乱象丛生的网络测评立规矩。按照新规,网络测评不得夸大宣传、只评不测、商测一体,也不得通过贬损其他产品抬高测评样本声誉。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对于经营性测评,《规范》明确了规矩,划出了底线。

测评禁止“货不对板”:网络测评所选取的样本,应当是消费者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到的普通商品且来源可以追溯,不得是为测评活动准备的特殊物品。

带货行为应当标明“广告”:从事网络测评活动,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者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作出显著提示。如果在测评内容中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主观体验不能作为客观结论:未对产品开展测试,仅凭感知、观察、体验等主观感受对产品进行评价,应当进行说明,并在信息展示过程中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或者“主观感受,仅供参考”等内容。

在专业测试标准方面,《规范》还提出,禁止双标对比、断章取义和诋毁拉踩。

从事网络测评活动,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开展测试。不得采取不同标准、不同方法对同类产品进行横向、纵向比较,不得断章取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信息,不得通过贬损其他产品抬高测评样本声誉,不得使用侮辱性用语,不得对产品进行虚假不实描述或者恶意诋毁。

新规来了,有网友担心,自己发个朋友圈或在社交平台发布商品评价是否会被监管?记者注意到,《规范》中厘清了监管范围,明确消费者针对特定产品发布消费体验信息不属于规范所称的网络测评活动。

随着新规落地,网络测评将告别“野蛮生长”。下一步,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网络测评活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银新玉 魏凯)

编辑:祝萍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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